請問這樣是否違反監護權?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1838 次瀏覽
我跟先生離婚五年多了,離婚後監護權在我這邊,離婚協議書簽訂時,他同意每月固定支付一些撫養費共同負擔孩子的照護與教育費用,我也同意他每個月可以探視小孩。後來,不清楚什麼原因,孩子的父親不願意再拿撫養費出來分擔,也沒有給我們電話或訊息,不知道是不是心虛怕撞見我們,我從來沒有跟他說過任何沒拿撫養費不讓他跟小孩接觸的話(其實我也沒機會說),但是他會突然跑去學校、安親班偷偷拉著小孩,小孩因為為難大哭,我問孩子孩子也說不出所以然來。但安親班老師跟我說,小孩說不願意跟他接觸,也向爸爸說明孩子孩有很多功課沒有寫,但他仍然不願意離開,硬要小孩跟他說話或抱一下小孩才肯走。


我與孩子的父親一直聯絡不上,事實上他是孩子的爸爸,我也不希望孩子就此恨他討厭他,但考慮孩子的感受,我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制止他這樣的行為呢?我想請教律師,孩子的爸爸這樣沒經過我同意或在我不知情情況下騷擾小孩生活作息是不是違反規定呢?我可以怎麼做呢?
14bfa6bb用戶 發表於 2019/05/10 13:45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5/10 14:55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這的確是個不好處理的問題,畢竟腳長在他身上您很難規範他會走去哪。
    
    1.	就扶養費部分,您可向前夫請求其並未給付而由您代墊的數額。如您的離婚協議書定有期限利益條款(如扶養費用一期未給付,其後十二期視為均已到期),您尚可就後續部分一併請求之。
    2.	依您所述,您的離婚協議書中有協議對方每月可以探視小孩,如果這個規定是十分空泛的次數而已,而未包括確切接送的頻率、時間、地點,您可與對方協商或透過法院再酌定更精細的會面交往方式,去要求對方依照更精確的規則來履行。
    3.	如對孩子造成騷擾或有其他不利益行為,您亦可替孩子聲請保護令。
    
    以上都是透過法律程序向對方施壓,迫使其出面與您對談的方式,同時這些法律手段或許也能解決您其他問題,您可審慎考慮是否為之。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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