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教育費用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574 次瀏覽我先生於108年6月,跟他前妻離婚 前妻有申請民事訴訟針對兩位女兒的叫費用申請調解 經法律調解後,我們須每月付14000的費用供小孩上幼稚園 上星期,前妻打來說兩位小孩的幼稚園學費不夠,要求我們支出 請問是否可以拒絕? 若可以拒絕。該如何拒絕 謝謝
我先生於108年6月,跟他前妻離婚 前妻有申請民事訴訟針對兩位女兒的叫費用申請調解 經法律調解後,我們須每月付14000的費用供小孩上幼稚園 上星期,前妻打來說兩位小孩的幼稚園學費不夠,要求我們支出 請問是否可以拒絕? 若可以拒絕。該如何拒絕 謝謝
您好,如果每月已有支付14000元,額外的要求就可拒絕。
您好: 1.如果雙方已經就扶養條件成立調解,調解即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雙方即應依調解成立之內容履行。 2.如對方的要求超出調解範圍,請您直接拒絕並向對方要求依調解成立內容履行,對方不從則可強制執行其財產。 3.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依所述,先確認調解筆錄內容,除載明前述費用,是否有其他部分。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1.可以拒絕 2.用講的或傳簡訊都可以
您好: 雙方已有調解筆錄協議扶養費用為每月14,000元,則超出14,000元的部分您並無同意給付的義務存在,應可拒絕對方的要求。此種拒絕法律上並無特定形式的要求,以口頭或文字皆無不可。
原則上雙方應受調解結果之拘束, 但對方如主張有情事變更或其他調解無效事由等等, 可請求法院調整或變更效力, 建議您除謹慎拒絕外(亦可委由律師發函),應先預為訴訟蒐證與答辯準備. 請您預約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答辯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請求離婚、家暴賠償及扶養費,律師協助迅速解決 不合法調解之案件,律師協助排除調解之效力、維護權利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 非善意父母,OUT!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1.在對方尚未針對調解內容提起情事變更等調整扶養費費用之訴訟前,您先生需要遵守的就是調解成立的內容,即每個月給付1萬4的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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