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行 對方 未禮讓直行並執意迴轉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967 次瀏覽1:2019年11月10日 2:我方受傷(鎖關節脫位,手術後休息總共2.5個月且恢復情況不理想可能還要再手術) 3:有報警 筆錄 以至偵查庭階段 4:對方僅有強制險賠償醫療部分(我方已申請完成) 5:我方直行於路上,對方對向直行不知有無打方向燈看到我方且執意迴轉。 我方見對方迴轉 於當下瞬間急煞至機車鎖死打滑雷殘,輕微撞擊對方後座車門微凹(對方未修理) 6:目前已進行至要上偵查庭階段(不明白此流程) 且很大機率不會和解(此前已調解兩次第一次對方放鳥 第二次賠償金額差距過大我方不願和解) 請問如不和解之後的流程應當如何處理,如後續還有醫療方面我能扣除保險理賠的部分 額外跟他請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