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3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網路上尋找工作.
有專員(甲方)聯繫乙方
然後甲方告訴乙方說 這是一個國泰證卷公司...
並且提供公司合法證明.
主要是提供帳戶卡片即可領取獎金.
並且表明這是合法絕不犯法...
乙方交出帳戶與卡片
最後收到通知 已變警示帳戶
但從沒有收任何甲方的薪水或獎金。
問題這樣是否觸及幫助詐欺案?
又該如何化解,並且不用入獄?
假使入獄又有多久刑期?
且是初犯。
也不知道會搞的那麼複雜。
99f0e91e用戶 發表於 2020/06/10 03:05

2 位律師回答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03:14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出借、出租、提供或是不小心遺失提款卡、網銀帳戶、實體帳戶等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包含涉犯刑法幫助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等,不可不小心。 本人曾有承辦當事人提供或遺失提款卡、帳戶、SIM卡,繼而收到警局通知製作筆錄,但在偵查中就爭取到不起訴處分的成功辯護經驗。 我的臉書專頁也有許多文章談到此議題,其中有諸多答辯技巧可與您分享,您可隨時來訊(律師個人資訊頁面有LINE&FB專頁連結)與我諮詢,線上初步諮詢不計費,希望能幫到您,爭取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判決。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6/10 08:01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的情況很可能遇到詐騙集團,對方說詞全部是詐騙,可委請律師陪同報警。
    提供帳戶會遭檢警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如為初犯且無前科,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緩刑緩起訴的空間。
    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對話紀錄、網頁畫面等截圖保存並與律師面談,考慮於收到警方到案通知書時務必委請律師陪同,以保障您的權利。
    如您居住南部地區需律師協助,可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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