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賴私繁寵物來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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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因我外國人不了解台灣寵物法,曾經有把自己買來的貓低價想出售,後來因為朋友告知我也沒有在說要賣寵物,目前因為家比較小想拿2只貓咪跟人家換一隻。我就往寵物貓的網站丟信息,結果有人拿我的私信來po文還把我的臉書貼在寵物網,說我是私繁,我曾經說過貓咪是自家生,是因為貓舍說是自家生的,我也沒有任何意思說我自己繁殖。現在他po的文章下面一堆人說要跟動保局告我,請問我要如何自保?因為那些是不實文章!我沒有私繁來賣,我都真金白銀買回來的。


問題:請問我要如何自保?
b440369b用戶 發表於 2020/06/10 15:18

2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15:21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您好:
    1.請將相關訊息、文章截圖保留證據,對方可能會有誹謗罪的問題,可檢具相關證據資料向律師諮詢有無提告的空間。
    2.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17:08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要看對方貼出的內容,如果對方發表言論並非無據,您要對對方提告刑事妨害名譽恐有難度。
    2) 未經主管機關事前許可,販售犬貓(無論是否透過網路),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緩。
    3) 未經主管機關事前許可,飼主未絕育家中貓狗而私下繁殖,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緩。
    4) 建議您取得當初向合法店家的購買證明,以證明目前家中兩隻貓咪,並非您自行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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