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向法院申請撤銷輔助宣告需要先準備什麼要件證明和資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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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兩年多前因為高醫的診斷書寫我是因為吸食安非他命引起的精神異常 後來 被法院判為是受輔助宣告之人 
問題:請問如果我早已恢復正常現在 想要撤銷輔助宣告 變成擁有正常人該有的權利和自由 我該先去準備什麼東西和證明 或資格 來請律師向法院申請 撤銷輔助宣告嗎 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撤銷輔助宣告然後由法院指定醫院讓我去接受精神鑑定 來證明我已經變成正常人了呢
29c0605a用戶 發表於 2020/06/10 15:30

3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15:34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您可直接具狀聲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後再做相關精神鑑定以證明您受輔助之原因消滅。
    2.如有任何問題,可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16:06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可先以診斷書向法院聲請撤銷輔助宣告,後續法院會指定醫院進行鑑定,再依通知開庭及配合鑑定即可。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10 19:37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可先具狀向法院聲請撤銷輔助宣告,再由法院或由聲請人向法院請求向醫療機構進行鑑定,法院會參考醫療機構鑑定之結果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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