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薪資賠償認定問題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07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0/02/27

二、對方汽車,我機車,對方無受傷,我受傷有送醫及診斷書

三、對方有出險(富邦產險)

四、事實經過: 我正常行駛於我的車道,對方彎道超車跨入我的車道,我閃避不及,擦撞對方保險桿,撞到旁邊人行道突起處,機車多處損毀,人受傷骨折。
目前初判表對方超車跨入我車道為車禍主因,我無肇因。

六、問題:我是熊貓外送員,有六個月的月收入薪資明細,每個月都超過6萬元,平均薪資為68000左右,對方保險卻以公司沒替員工保勞健保,工會勞保只保23800,賠償只能賠償23800乘以休養月數,請問這樣合理嗎?

目前調解一次對方沒到,一次保險只願意賠償14萬宣告失敗,現在準備提告,是否需要請律師幫忙呢?
566f0ea4用戶 發表於 2020/06/10 19:31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19:3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先保留相關證據,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保留法律追訴權,確認是否應提告或其他方式催告對方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19:49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車禍事件應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於兩年內請求損害賠償,一般除醫藥費、工作損失外,還可請求精神賠償,但不一定都屬保險給付範圍,求償時應先釐清保險契約可涵蓋的範圍,並預估求償金額才會有利於談判,談判不成應盡快請律師透過訴訟解決,以免貽誤時機。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0 20:52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擔任律師後,也協助處理過很多車禍案件,依您所述,比較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交通事故現場圖、照片及初判表等相關事證資料,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委託本人處理,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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