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
其他 其他 1882 次瀏覽我26在網路上遇到女生與我聊天話題比較深色 她自己傳了不雅照片給我 我並有要求她給我看甚麼照片 可我後來也有拍照片給他 !他前面跟我說她18歲,之後才得知他17 請問我這樣構成什麼罪
我26在網路上遇到女生與我聊天話題比較深色 她自己傳了不雅照片給我 我並有要求她給我看甚麼照片 可我後來也有拍照片給他 !他前面跟我說她18歲,之後才得知他17 請問我這樣構成什麼罪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刑事案 件,依您所述,您所為視具體情況有可能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 36 條規定: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 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 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 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 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 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三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由上可知,都是法定刑蠻重的罪名,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 作全盤考量,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基本上,檢察官或法官是不管對方跟您說她幾歲, 重點在於對方實際上未成年,您的責任就會很重, 因此,您應積極蒐證與準備法律上辯護理由,以備將來自清.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辯護及蒐證建議。 謹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供您參考 刑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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