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委託代購專輯,買家故意不取貨
其他 其他 932 次瀏覽律師您好 我是一位業餘的代購賣家,2018年幫一位買家代購韓國專輯,賣場有寫每周三向韓國訂購,也有事先說明代購日程,也就是每周三結單後7~14個工作天到貨, 買家5號下單,我12號就寄出,寄出後2小時買家留言說他人在國外無法取貨,因為商品寄出是無法到超商馬上拿回來,費用系統也扣了,我請買家請家人幫忙領也請她下次備註,然後他回復{喔,好吧},後面他也沒有領貨,原本我自認倒楣事情就算了~也不跟他針論及計較,但再2年後的今天他忽然再評價的地方說公開我的帳號說我出貨慢,不聯繫買家.怪買家黑買家。 所以我想問一下~我能提告民事賠償及名譽毀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