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拘留時,代保管物件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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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警局拘留時,代保管物件遺失                                                            
 敘述: 進入警局拘留24小時要走時,警局代為保管的私人物品不見了,盤點私人物品發現遺失一條項鍊及耳環,經當場員警確認遺失無誤,警局請當時查收的員警與我連繫,可是3天了卻沒消沒息,請問該如何討回
1.我該用何種管道申訴
2.要如何討取賠償的金額
ced92d38用戶 發表於 2020/06/15 07:28

1 位律師回答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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