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朋友的鳥兒用不見,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是否合理
其他 其他 1035 次瀏覽事實經過: 6/9大約下午2點,我在洗衣服的時候沒有第一時間,關陽台的窗戶,不小心把朋友的鳥兒用不見了 問題:目前三人已經找了大約一個禮拜,鳥兒是朋友的前男友的小鳥,我有想要找男生道歉並賠償新的小鳥或是部分金額,但是朋友表示她有打電話給男生,但是男生因為現在的事情並不想跟我見面,因為小鳥是男生從蛋開始養,他購買鳥蛋的時候是以6000元購買,從鳥出生養到現在有5年的時間,男生有跟朋友表示並不想在從新養一隻新的小鳥,我朋友表示我直接賠償男生30-50萬的金額賠償男生,因為我對這部分比較沒有辦法確認,希望可以尋求你們的解答,這樣是否合理,還是怎麼樣比較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