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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79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8/3晚上11點多,社群軟體有一則限定貼文留言給我,開頭便是人身攻擊、內容則是胡言亂語且帶有三字經,我已經截圖內容及該貼文的可觀看人員(確定只有我和他)
隔日早上便發現對方刪文

貼文內容:
這個世界上最醜最壯的女人
居然我認識過 要留言的是...
O你媽的你若知足知道知勢
就給我封鎖吧 別無恥的你我
FB還好友一起 干!!!嗯心
O你媽的!!!!

已經將三字經的部分消音

問題:
因為是突然發的文,所以只有這一篇。而截圖上只有時間沒有日期。這樣如果真的提告,會被受理嗎?
貼文只有我看得到,罪名定義為何?侮辱或是其他?
8df707a9用戶 發表於 2019/08/07 18:31

1 位律師回答

  • 楊孝文律師
    楊孝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09 14:47
    回覆諮詢(119)、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3)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
    
    因為是突然發的文,所以只有這一篇。而截圖上只有時間沒有日期。這樣如果真的提告,會被受理嗎?貼文只有我看得到,罪名定義為何?侮辱或是其他?
    
    如果並非屬於公開的狀態
    並不會符合公然侮辱罪中的[公然]要件
    同時該內容也不涉及誹謗罪嫌
    因此並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章中的犯罪
    
    但如果可能導致您的人格權受有損害
    仍然有機會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但須證明侵害行為、損害結果以及因果關係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直接來信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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