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合資被抓後 被告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978 次瀏覽
請教 我目前被告詐欺 原因:我108年11月開設賭場 跟一位朋友在那裡認識說要合資在今年1月開設新賭場 我11月時陸續收到他10萬元的金額 在12月又跟他借了兩萬塊 有和他說我當時賭場的盈利跟之後開的賭場盈利會抽成給他 收到他的錢約兩週後 我被警方當場抓到被判賭博罪 判了兩個月易科罰金六萬已在4月繳清 我沒有和他說賭場被抓的事之後就封鎖他了 他還沒有收過一次賭場盈利
他在6/14向我提告說我詐欺 消失半年 
目前對方目前說償還12萬可以和解
是要談和解對自己有利還是走到法院判決
1349b36b用戶 發表於 2020/06/19 20:15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19 20:27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件若要就詐欺罪本質進行答辯尚有一定空間,可以考慮與律師加以討論,或是就還款金額委由律師與對方協商。
    您好,本件應可循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等等規定,向賣方請求減少價金惟妥,刑事詐欺成立恐尚有一定難度,相關事證以及細節可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或是考慮由律師出面與對方協調減少價金。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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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9 20:30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詐欺必須證明你一開始就有騙他的意思,依您所說,顯然不是這個狀況(賭場沒經營是被抓)建議你請律師答辯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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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6/20 08:12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依照您的敘述,可朝無罪方向進行辯護,或縱使要與對方和解,建議與律師諮詢後評估後續答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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