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侵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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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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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事實經過:去年女友在經由我的同意下,把我自己飼養的狗帶回家,因我要到國外工作加上父母也忙沒時間照顧,所以同意讓他帶回家幫忙照顧,但後續在今年1月份時我們分手,分手後有談到狗狗的事情,也在我同意下幫忙照顧到我回台灣後在討論後續,但這半年期間內我們經常因為ㄧ些事吵架,吵架間我就在line上有說到要把狗送給他,但也沒有得到相對他答應的回應,他也沒有說要與我處理寵物晶片交換的事情,近期我想要把狗狗帶回來,現在他卻以我沒辦法好好照顧狗狗和我在line說過狗狗要送他而威脅我,要帶狗狗請走法律途徑
請問
1.狗狗有植入晶片也確實是我的名字,我是有權利帶回的嗎?
2.line對話上說到要送給他,請問這是有法律效應的嗎?
3.請問我如果寄出存證信函後,他還是置之不理,我是否可以以侵占罪名告他
4.line的對話在我這邊的部份,因為更換了手機已無任何記錄,若真的上法院他提供的記錄是否會有法律效應
5.如果我告他侵占,請問他是否可以以line記錄證明說有送給他之後,他還反告我毀謗?
6.請問我是原告的話,會需要請律師協助嗎?還是只有被告身份需要請律師?
7.期間在line通話過程中,他有以嘲笑的及態度惡劣的方式來挑釁我要帶狗走請找律師來,甚至辱罵我是乞丐沒有錢請律師,還想要帶狗來恥笑我,此對話沒有錄音,但我有第三方的朋友在旁聽到,請問如果有需要時是不是可以請朋友出面證明他所做的行為
8.請問以上這些條件,我帶回狗狗的機會大嗎
742141ce用戶
發表於 2020/06/23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