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糾紛詐欺

其他 其他 2031 次瀏覽
各位律師請幫幫我們家,家原本是媽媽買的,也繳交房貸十幾年了,但是在一年多前,媽媽被弟弟連哄拐騙的結果最後將房子賣給弟弟,直到今年,弟弟因為房貸繳不出來擅自把媽媽一生的心血給賣了,結果賣房子的錢全部私吞,當初說好我們找到房子看多少錢,他會把賣房的錢拿出來給我們付新房子的費用,我們找到房子後也跟對方仲介簽合約買房程序都在跑,也跟弟弟說明了,弟弟說等貸款通過會將剩餘的費用給我們,結果當事情都進行的差不多,向弟弟拿錢,卻一塊錢也拿不到,自己搬去住好的房子,不管我跟媽媽還有其他弟弟妹妹,現在我們沒有錢搬家,還必須付上大筆違約金,新屋主又要我們趕快搬離,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還有上個月我被他騙做保證人,他說要買車,我當他保人在對保時會先將剩餘頭期款48萬拿給我結果也沒有,跟他拿,結果一句沒錢,叫我們自己想辦法……那我有辦法取消作保嗎?
(以上跟弟弟的對話都會截圖,若有需要願意提供)
82f2b308用戶 發表於 2019/08/07 23:14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08 11:05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
    房子買賣契約部分,若弟弟打從一開始就不打算付錢,施用詐術謊稱會依約給付買賣價金,導致母親陷於錯誤而出賣房子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可能會構成詐欺罪。反之,則屬於民事糾紛,會構成給付遲延之債務不履行,可以請求給付買賣價金及因遲延所生之損害及遲延利息。
    擔任保證人部分,可依約定約定請求弟弟給付48萬元。取消作保部分,除非債權人同意變更,否則你所述之狀況,要變更會有困難。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