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
婚姻.監護 離婚 1103 次瀏覽請教 各位律師 我先生 于民國104年 和我簽訂一份合約請求我不可外出工作在家照顧孩子 每月會按時支付我生活費 108年先生對我家暴 我申請了保護令 目前已經三個月沒有支付我生活費 我已經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要求 婚後剩餘 財產分配 先生這時候找我協議 要我撤銷離婚訴訟 每月會按時支付我生活費 但是他一向是不守承諾的人 我也擔心 這次我提起離婚訴訟是在他完全沒有防備的狀態下 如果這次我心軟沒有離婚 日後他將剩餘財產全部脫產 他也可以再次不支付我生活費 即使我向法院 提告也扣不到他的財產 為了以防萬一 若我這不離婚 是否有 其他可行的方法 可以保障先生支付生活費的 承諾 例如: 要求他跟我到律師事務所 簽訂條款 只要婚姻還存續 該支付給我的每月生活費轉為信託管理 或是其他方法 我會比較安心點 感謝您耐心看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