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外遇是否可要求償以及小孩是否可放棄未來對他的扶養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120 次瀏覽在10年前左右,先生因為外遇離家出走人間蒸發,當時家中有三個小孩,最小的只有小五,在十年前有用法律途徑提告遺棄求償,但因先生名下無財產,所以改告刑事,但最後仍不起訴,直到最近意外得知先生有開幾間店面,且收入頗高,而且跟小三還在一起並且育有一子,以下想請教幾個問題。 1.若我現在要求民事賠償是否可成功(我們的婚姻關係還存在) 2.若先生的動產不動產等,皆在小三的名下是否一樣可以要求賠償 3.為了避免先生以後老了要去三子扶養他,可否在這時提出未來放棄扶養他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