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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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去年跨年當天的清晨我配偶搶我的手機
並把我的手機搶走
並去其他地方解鎖手機
截圖聊天程式的對話
過程中有打我109年元旦清晨有去驗傷

1. 我們在我配偶還沒打我之前完全沒見過面,遊戲上認識是網公網婆的狀態,但是對話曖昧老公.寶貝.我愛你和一些成人的話語,有視訊和通話過的紀錄,可是通話.視訊內容配偶完全不知情,傳過自拍照沒有傳過裸露的照片,較多是抱怨我另一半跟聊天居多,有討論要出去的紀錄,不過還沒有見面,那天之後就北上工作,這期間配偶也有跟我聯絡,並且約定說要一同辦離婚,還有對話表示說要離婚已經看開,直到約定簽字又反悔說不想簽,事後那名網友與友人一同來載我北上,配偶在附近偷拍(照片裡三人都在),並又傳訊息說提告,那配偶告侵害配偶權還是一樣成立嗎?

2.聊天程式截圖是非法取得的證據嗎?

3.要離婚還需要跟他談嗎?還是直接上法院訴請離婚?

4.因為北上期間是與我那名友人(男性)合租,為了節省租屋壓力,這樣如果配偶請徵信調查拍照,這樣也會害我室友侵害配偶權嗎?

5.還未收到任何的傳票,無法得知有沒有提告,依這樣的狀況怎樣做對我比較有利,先提告傷害罪、搶奪罪以及妨害秘密嗎?
3a0f19df用戶 發表於 2020/06/28 13:17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28 14:02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依您所述,私人縱使用非法手段取得證據,訴訟上未必會被禁止使用,建議找律師面談確認細節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洪杰律師
    洪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28 15:03
    回覆諮詢(133)、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37)

    您好,關於您所提到的問題,依序簡單回答如下:
    ㄧ、從目前您的敘述來看,除非徵信社有取得關鍵性證據,否則對方提告侵害配偶權成立的機率不高。
    二、可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亦可與對方協議離婚,但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與對方談判。
    三、傷害等罪須於六個月內提起,依照您的敘述,如果是在元旦發生,建議您「儘速」提告,以免無法追訴對方責任。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您透過以下方式聯絡。
    
    
                         
  • 陳育騰律師
    陳育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28 19:04
    回覆諮詢(15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1)

    1.對方如要提告侵害配偶權,必須證明您與對方有超越友誼的交友狀況,依您描述,如果對話紀錄有類似的對話、相片以及您們之後有見面,可能就有損害賠償的可能。
    2.將手機對話紀錄截圖,仍有可能當成訴訟證據使用,法院會依照個案情形判斷。
    3.您和室友只是合租,聽起來不會成立侵害配偶權。
    4.如前面先進律師所言,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有六個月的期限,您可能需盡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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