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確認是警方傳喚,不論對方是否亂告,程序上都會有後續的偵查程序要進行,
故建議您應到場了解提告內容並加以澄清,以免被誣陷入罪,,並可藉以蒐集提告誣告罪的資料.
事實上,所謂案重初供,建議最好還是先和律師諮詢並為您分析各種可能情形,以避免您誤答問題,事後要花很多心力補救,
而且電話通知的內容通常亦非完整,切勿輕忽,仍應謹慎以對.甚至不排除有時是併案辦理的情形.
建議您預約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辯護,提告及蒐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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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區事務提問竟被告妨害名譽,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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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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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