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外遇出軌想諮詢有效證據證物

婚姻.監護 離婚 1459 次瀏覽
我和老婆的共同朋友稱為A  出軌對象小王稱為B  ,
我和老婆平時共住一起無他人(房子老婆名下)

我和老婆育有1子,先前我老婆抱怨生活太平淡無聊,我觀察他本身玩性還重定不下來,也不斷表示這段婚姻無法繼續走下去......等等,由於他對我的反應異常及曾經和B的不檢點行為及對話曖昧紀錄讓我起疑心(我來不及拍照沒證據只有親眼看到,或是路口監視器能佐證但日期已遠大約今年5月),近期我們口頭暫定八月份左右要簽字離婚,我老婆很希望我馬上離開新房子分居分開住,並多次要我交出新房子的鑰匙,我也表示一旦離婚簽字我會交出鑰匙,我從今年三~四月份起已經懷疑我老婆和B外遇(中間為了這事有爭吵幾次我不清楚了),並多次詢問此事但我老婆堅決否認,如上述提到分居各自住,我在2020/6/24日晚上端午連假前已搬回家住,在2020/6/28日我先從網路下載離婚書並列印下來,我人當時在新房子我先在上面簽字然後放在他桌上,我知道這個應該不算離婚成立也無證人簽字,我目的是為了讓他卸下心房,就在今天2020/7/1-17:30左右 我回新房子取私人物品,並發現整間房子不尋常,從盥洗用具、枕頭棉被、菸蒂的顏色牌子不同、及房間垃圾桶有衛生紙並且有明顯精液味道(我判斷當下無戴保險套),推斷監視器畫面實際上床發生時間約2020/7/1的凌晨,在開頭有提到我們有一位共同朋友簡稱A,這位A在去年因為和我私人因素已拒絕往來成為仇人(我老婆全程知情),我也清楚我老婆和A私下還是朋友會互相訴苦,在我上述提到7/1下午發現衛生紙我蒐集完證據後,我直接致電我老婆,我老婆起初還是否認後來有承認,但沒有承認對象是誰(因為我老婆就是看我有多少證據才講多少話),後來和我老婆通話完之後我心裡有個直覺他會打給A尋求協助,於是後來A看不下去整件事情為了幫我站在我這邊,A用手機擴音錄音和我老婆通話(整段手機通話錄音都有),我老婆在電話裡坦承有和B上床以及提到B的名字。

想詢問律師專家:
我這邊的證據有: 手頭上僅有一段我老婆口頭承認上床外遇,也承認還未離婚就和別人上床(僅有錄音),及沾有B精液的一坨衛生紙(無發現保險套),B的私人物品(帽子),床上跟地上所有毛髮,這禮拜的垃圾筒的垃圾我全部保存, 社區大樓錄影畫面證明我老婆和B半夜從我家進與出,我知道有點難舉證他們有性交,想尋求律師協助討論 ,萬分感謝。
d064bf1a用戶 發表於 2020/07/01 23:45

7 位律師回答

  • 陳育騰律師
    陳育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1 23:49
    回覆諮詢(15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1)

    1.民事侵害配偶權,不用證明到兩人有性交,只需要證明有逾越一般男女朋友交際的範圍即可,依我判斷,您的證據應該充足,可以對老婆及小三提告損害賠償。
    2.如您有需要委任律師或討論後續法律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1 23:52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您好:
    1.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請求不需要到有性交的明確行為即可成立,剩下的就是如何透過訴訟來爭取賠償費用的多寡。
    2.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01 23:56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若錄音內容和社區監視器影像可相勾稽,應已可達到舉證您太太和B有侵害您配偶權之程度。惟錄音內容是否自然流暢、您太太有無答辯之可能等部分,建議還是與律師為進一步諮詢較為妥適。
    
    2.另外,如前一位先進律師所述,民事侵害配偶權之舉證門檻無需達有性行為之程度,而僅需證明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即可。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02 00:36
    回覆諮詢(19817)、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因通姦罪已廢除,不須證明有性交,可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具體細節可與律師諮詢,如您在南部地區需律師協助,可與我聯絡。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02 00:37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綜上所述,已經到達侵害配偶民事求償程度,可就錄音內容查明小王人別後提出訴訟求償,相關細節以及求償金額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2 00:4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先確認諮詢出軌一事,是否欲訴請離婚或求償。而相關證物,得否作為證據。應先保留相關證據,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保留法律追訴權,確認是否應提告或其他方式催告對方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7/03 02:48
    回覆諮詢(1918)、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案情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案情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我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保護您的權益。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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