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兼嫌疑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330 次瀏覽事實經過: 被公司裁員之後,因為剛好又碰上準備繳貸款時間,所以在FB網路上找尋工作,對方徵才是已家庭代工為理由,實際詢問說是交易平台人員,每筆訂單我可以抽取4%佣金,只需要我給我的帳戶,錢匯入我帳戶,把它領出來交給他們自稱的外務!!!
事實經過: 被公司裁員之後,因為剛好又碰上準備繳貸款時間,所以在FB網路上找尋工作,對方徵才是已家庭代工為理由,實際詢問說是交易平台人員,每筆訂單我可以抽取4%佣金,只需要我給我的帳戶,錢匯入我帳戶,把它領出來交給他們自稱的外務!!!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之前處理過很多刑事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擔任律師後,也有協助被告獲判緩刑之案例,就您所述個案,實務上大多會為有罪之認定,但並非全無罪答辯成立的空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如對話網頁及與對方聯繫經過等)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並委託本人為您撰寫答辯狀或陪同製作筆錄及協調調解事宜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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