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訴,被害人收到刑事庭傳票,應該如何處理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34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本人於108年9月30日遺失手機,事後報警調閱監視器,找到犯嫌,隨後收到法院刑事簡易判決,但犯嫌提出上訴,本人於今年6月收到刑事庭傳票,並將於109年7月14日開庭。


問題:
1.因此想詢問我該如何應對
2.(傳票上附記:審理程序傳票一件。(如不願到庭可不到庭,有一件得以書面陳述)) 如本人真的未到庭,會有失自身權益嗎?
8fe04df4用戶 發表於 2020/07/03 20:53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03 21:47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告訴人到不到庭的差別在於能不能對於當天開庭的情況即時表達意見。以及對後續要表達什麼意見能不能有較好的掌握。
    
    如有到庭法官應是會詢問您對於本案件的意見(通常是刑度及有無調解可能)您也可透過現場的參與對被告所述不實部分予以駁斥。
    
    惟如您不願到庭亦可透過書面表示意見。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