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跨國非婚生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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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為甲男(台灣)、乙女(香港),在台認識後交往,且乙女在交往期間成功受孕,但後來乙女帶著約4個月的身孕返港處理個事務。此時乙女才告知甲男,她在香港與乙男尚有婚姻關係。因此乙女告知甲男,孩子出生後,會讓給甲男。

孩子認領的問題如下:
1.香港人民的無結婚記錄文件,係從幾歲開始記錄,以及結婚、離婚的對象是否會登載。
2.若交往的乙女,其受胎時間的前後有效期,是否依台灣的民法規定來作推定,意即推定為香港的乙男。
3.上述條件會對認領程序造成何種影響。
4.如無法認領,是否得執行否認親屬的訴訟,是在台審理或是在港審理,以及誰有權發起否認。
5.孩子在台灣或者在香港出生, 對於認養有何種影響?
966aad89用戶 發表於 2020/07/03 23:16

2 位律師回答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04 01:02
    回覆諮詢(195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81)

    感謝律師回答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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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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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04 10:36
    回覆諮詢(6989)、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後續子女出世,甲男可以考慮先提出非婚生子女認領之訴,確定有生父身份之後,再行主張親權。,相關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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