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罪的追溯期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7447 次瀏覽半年前我因為被多人圍毆,被迫簽協議書。後來對方一直拿協議書給我親友看,還來我家威脅我,但是都沒有報案,還在我工作的地方散播搖言,我被圍毆有鄰居報案,我現在想要去警察局重新報案之前的事,想要問追溯期這樣子還可以有效嘛?對方還傳訊息跟我說他們有跑去我家誣賴我害死我自己的親人,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偷跑去我親戚家和我老家,我都不理會,所以沒報案,到現在還是用私人號碼打給我,傳訊息騷擾我,我如果去警局報案,連半年前到現在的事都一起說,還有法律時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