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的房屋突然有另外持人

不動產.土地 租賃 943 次瀏覽
我姑姑的房子是透天厝,共4層樓。一樓是租人家當店面,樓上是我姑姑自己居住。長久以來,一樓的租金都是我姑姑自己在收。這中間也沒聽過這棟透天厝有其他持有人,到後期我姑姑年紀大了,突然過世姑丈那邊的親戚,表示這棟房子,他也有持有權。但我爸詢問他是持有多少?那一層樓?他不講。只說租金他要拿4/1,不然法院見。
我想詢問:
1.透天厝能分層登記持有嗎?
2.如一樓店面持有人是我姑姑,對方只有2樓以上某一層持有權,那對方有權利要求獲得一樓店面部份租金嗎?
3.若對方持有一樓店面或整棟部份持有權,那租金上我們是要以對方說的4/1給他嗎?
e9dcb63c用戶 發表於 2020/07/04 21:08

4 位律師回答

  • 謝孟釗律師
    謝孟釗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7/04 21:26
    回覆諮詢(88)、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3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在法律上,透天厝的建物、土地都可以同時登記在多人名下。建議您可以先向地政事務所調閱透天厝的地籍謄本與建物謄本(如果姑姑同意,就用姑姑名義申請,不然您也可以用自己名義調閱第二類謄本),先釐清透天厝產權全部是姑姑的,還是姑丈親戚也有產權。
    
    2、如姑丈親戚確實有透天厝產權,此時要如何分配租金,並非一定,而是由雙方協議。建議您們屆時可攜帶透天厝地籍謄本、建物謄本等相關資料,找律師諮詢妥適因應方式。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4 21:47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你好:
    1.所述持有權是指什麼目前不明,若是指所有權,可以先問姑姑詳細情形,並看所有權狀如何記載,或可調閱登記謄本,釐清狀況。有可能是分別共有狀態,另有可能是區分所有建物,要依實際情況認定。
    2.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對方無權要求。
    3.要先釐清共有人間是否有約定,若無特別約定,姑姑擅自出租共有物,對方可以請求遷讓房屋,並依不當得利及無因管理主張權利。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05 00:10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感謝律師回答
    1.這部分應調閱土地謄本內容方能確認。
    2.原則上不行,但要看有無特別約定。
    3.這部分應先釐清持分比例再行計較租金。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5 02:54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你也太多假設了,謄本調出來看就一清二楚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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