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遺產優先分配權及遺產稅罰款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1229 次瀏覽祖父過世已一年半 並將土地一半先過戶與祖母及二位叔叔 四位繼承人對剩餘土地分配無共識 祖母堅持要行使婚後配偶優先繼承權再先拿剩下一半 但較不得寵且尚未分得遺產的父親申請土地相關資料 祖父在婚前已持有這些土地 是否能用這些資料否決祖母的優先繼承權. 就目前從父親口中得知2020年8月初是遺產稅繳納期限 如果四位繼承人無共識 該如何在保障自己的權利下繳納遺產稅(不會讓祖母行使優先繼承權的情況下) 有詢問過一位律師 該位律師說不能繳納遺產稅 可先發存證信表明不同意祖母的優先繼承權即可 遺產稅過期不會罰款 但我查了一下資料 不繳的話 過期二天罰1%罰款 遺產稅500萬的情況下 是否是2天罰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