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暴力 外遇
婚姻.監護 離婚 726 次瀏覽事實經過: 懷孕到坐月子期間還沒登記結婚,在月子期間發現男方外遇,事後替小孩報戶口才一同辦理登記結婚,外遇對象在懷孕前就存在,且為假結婚來台的外籍人士,男方時常口出惡言,三字經,白目女人之類的辱罵,還有男方吸食k煙。 目前握有鹹濕的對話記錄,但是轉傳的沒有雙方頭貼。有辱罵的語音檔。有在公司桌上k粉末的照片但沒有吸食畫面。 問題: 請問以上希望得到監護權,希望男方必須共同撫養,希望得到贍養費或精神賠償,有沒有可能成功?另外只有小三手機號碼跟line,小三的部分足夠告她侵害配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