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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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7/5我發現先生有外遇的行為,因為在IG上面那個女生標記我先生貼文,我點進去看發現,6/25先生說晚上要去大學的同學會聚餐,結果是跟那個女生出去吃飯,但上面沒有放合照,昨天我先生有解開手機給我看,我發現他有在房子,想要搬出去跟那個女生一起住,這段期間,公公也有察覺先生異樣,有跟我說先生常常早上回來,半夜也有聽到我先生在講電話,我手上沒有他們曖昧對話的紀錄,也沒有合照,只有我先生自己承認跟那個女生有曖昧關係,還有那個女生也知道我先生已經結婚,知道自己是小三,我想問這樣告得成嗎?謝謝


問題:1.請問這樣侵害配偶權告得成嗎
2.若是告不成能得到什麼賠償嗎
3.還是可以走什麼途徑
8860e834用戶 發表於 2020/07/06 16:33

8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7/06 16:39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若有超越一般朋友曖昧等等對話紀錄,加上親密合照即有提告空間,相關求償金額以及訴訟把握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16:41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您說您先生有坦承跟對方有曖昧關係,請問如何坦承(口頭、訊息),另外可以搜集您先生的通聯紀錄證明兩人關係匪淺(常常打電話,時間在半夜等)
    以上所述供您參考,建議找律師諮詢並整理證據提告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16:4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超越一般正常男女交往情形,已有侵害配偶權之可能。應先保留相關證據,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保留法律追訴權,確認是否應提告或其他方式催告對方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06 16:58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是可向您先生和外遇對象請求連帶賠償,惟法院認為需有情節重大之程度才會負擔賠償之責。而依您所述,您似乎尚欠缺直接之證據,若貿然提訴您先生和外遇對象恐怕將來會以僅是未避嫌其實未交往等理由為答辯,建議還是要先把手中證據提供律師研判提告空間。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7/06 17:18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目前您手中的證據要作為認定有侵害配偶權似乎仍有不足。如果告不成亦可透過和解方式獲得賠償。
    具體細節建議與律師諮詢,討論是否持續蒐證,有無提告空間等,如您在南部地區需律師協助,可與我聯絡。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20:43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本人有數件家事訴訟、非訟案件之承辦經驗,依您所述,倘若丈夫確實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之情,可以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而若您與丈夫尋求裁判離婚,在判決離婚訴訟之情況下,亦可請求離婚損害之賠償。
    以上供您參考,倘有進一步問題,建議尋求專業意見,歡迎隨時來訊。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7/07 02:10
    回覆諮詢(1918)、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案情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案情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我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保護您的權益。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 張祐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3 14:52
    回覆諮詢(44)、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7)

    可提告民事賠償
    親密合照或出遊即有可能獲得勝訴
    可與律師討論可提告哪些項目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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