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詢問房屋租賃契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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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詢問房屋租賃契約的問題:
1.姑姑是4層透天厝,姑姑是房東,之前的租金收入都是姑姑獨自一人收,契約也都是姑姑一人與租客簽訂契約,但最近姑丈親戚與我們連絡,表示他持有4/1的持有權,要求姑姑今年重新簽的租賃契約的每月租金收入要4/1給他,然後之前姑姑尚未花完,有存在銀行剩餘的租金金額還要再分4/1給他,想詢問在法律上我們是必須該給他嗎?
2.目前姑姑有地籍、建物的第一類騰本,但我看不懂,如對方持有權不是一樓店面,而是2樓以上,那還是必須給對方4/1租金嗎?
3.因現在姑姑有失智症,姑丈的親戚表示目前只有他能代表姑姑簽訂合約,然後由他收到租金後再匯款給姑姑。想詢問因為我爸爸是姑姑的親弟弟,目前狀況是像姑丈親戚說的,只能他代表姑姑簽約嗎?還是我爸爸也能代表我姑姑去簽約呢?但因為我爸爸這塊知識比較不懂,我能代表我爸爸及姑姑,與房客簽租賃契約嗎?還是一定要我爸爸去簽?
4.如果我們能代替姑姑簽店面租賃契約,在合約上我們該如何簽訂姑丈親戚與姑姑應有的權益契約呢?
2c048d74用戶 發表於 2020/07/06 17:11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17:23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1.建議用門牌號碼去調閱透天厝的建物及土地登記謄本,釐清產權歸屬。姑姑目前失智症,若無法清楚回憶當時的狀況,會流於各說各話,建議聲請監護宣告,交由法院處理。
    2.要看是否有特別約定,若沒有特別約定,無權要求姑姑要分配租金。
    3.姑姑沒有授權他人或無法授權他人代為處理,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出租不動產或處分姑姑的財產,包括爸爸也是。
    4.除非姑姑授權,否則不能代替姑姑處理。
    建議趕快聲請監護選告,拖越久對姑姑及你們越不利。
    
    
                         
  • 2c048d74用戶
    發表於 2020/07/06 17:26
    但與租客的合約在7月31日要到期了,姑丈親戚要求7/8星期三就要跟房客簽約,並會跟房客簽訂新合約再拿走4/1租金,我們該做?
  • 2c048d74用戶
    發表於 2020/07/06 17:28
    目前確定姑丈親戚確實有4/1所有權,所以目前只能由他代表姑姑簽租賃契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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