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請離婚

婚姻.監護 離婚 1218 次瀏覽
與先生已分居3年,在分居前2年有因為他外遇生子告過他通姦,後來因為財產分配及子女監護而沒有簽字,但是那兩年還是小三不時會打電話或上門騷擾,所以開始分居,迄今已經滿3年了,想與他談離婚,但他一直不回應,想請問訴請離婚該怎麼做?這樣的狀況可以離嗎?
96f0a190用戶 發表於 2020/07/06 22:43

6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22:49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對方未理會的狀況下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判決離婚,縱使對方都未出庭面對,依法規定,法院也可以依據原告(您)的訴求及證據來下判決,另外他有出軌、以及分居三年這些狀況,都可以訴請判決離婚,建議您攜帶相關證據與律師討論並提告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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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22:52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向妳分析以下數點:
    一、單純分居本身此一客觀事實,並非是 法定可以訴請離婚的事由。
    
    二、進到法院,能否成功訴請離婚,判斷的重點會著重於以下二者:
    (一)雙方是「為了什麼原因」而分居。
    通常法院會檢驗該原因是否符合民法規定的裁判離婚事由,有興趣可以看看民法第1052條的規定。
    (二)因為分居,導致「婚姻實際上於主客觀均難以繼續維繫下去」。
    也就是雙方主觀上已無意維持婚姻,客觀上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維持婚姻的基礎嚴重動搖、破綻重重,兩造無法再共同生活,婚姻無回復可能的情況。
    
    三、分居期間長或短,僅是法院的衡酌標準之一 ,不一定分居時間長就一定能離,也未必分居期間短就離不成。
    
    
    因此結論上,要訴請離婚,除了找找看有沒有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所規定的各款事由;另外一個著力點,就是看一下有沒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所謂「破綻主義」之離婚事由(通常是看是否任何一個人在客觀上同一狀況均無法繼續維繫婚姻),以訴請離婚。
    
    另外若您是尋以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方式,別忘了一併因為對方有小三,可以請求侵害配偶權、離婚損害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向對方要精神慰撫金,且可以一併於程序中,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以及子女監護(親權)和子女扶養費。
    
    以上均涉及專業,建議您尋求律師專業意見或委任律師協助您,以免自我權益有所疏漏,若您有進一步問題,可以隨時來訊。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23:0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涉及裁判離婚事由判斷,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陳育騰律師
    陳育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06 23:31
    回覆諮詢(15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1)

    1.您可以直接提離婚訴訟,如果對方避不見面,法官反而會因為對方未到庭而依照您提供的證據來判決離婚。
    2.如前面先進律師所言,您除了可以裁判離婚外,也可以依照對方外遇提告對方及小三侵害配偶權,要求兩人支付您一筆金額作為損害賠償。
    3.建議您將相關通姦以及手邊有的資料提供給律師做進一步的判斷。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7/07 02:07
    回覆諮詢(191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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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我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保護您的權益。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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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祐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3 14:36
    回覆諮詢(44)、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7)

    可以訴請裁判離婚,離婚事由有好幾款
    外遇還可以請求離婚損害
    財產分配及子女監護可以一併提出
    法院會先安排調解
    調解不成立才由法官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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