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跨國已婚子女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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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為甲男(台灣)、乙女(香港),在台認識後交往,且乙女在交往期間成功受孕,但後來乙女帶著約4個月的身孕返港處理個事務。此時乙女才告知甲男,她在香港與乙男(香港)尚有婚姻關係。因此乙女告知甲男,孩子出生後,會讓給甲男。

孩子認領的問題如下:

1.乙女的婚姻存續證明是否為認領的必要文件。

2.乙女若提供生母認領同意書給甲男,是否乙女可以免除提供婚姻存續證明文件。

3.若交往的乙女,其受胎時間的前後有效期,是否依台灣的民法規定來作婚生子女的推定,意即推定為香港乙男的婚生子女。

4.由於認領程序分有一般認領、判決認領、撫養認領。在以甲男決定獨立養育孩子的前提下,需使用哪個方式,以避免生母方面的干擾。

4.如無法認領,是否得執行否認親屬的訴訟,是在台審理或是在港審理,以及誰有權發起否認。
67e235e7用戶 發表於 2020/07/07 16:02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07 16:52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如乙女係在有婚姻關係下懷有甲男的小孩,在台灣法律上小孩將被推定為乙女和其配偶所生,甲男恐無法在台認領。因此,若係提出婚姻存續證明反會證明乙女有配偶而無法認領。
    
    2.應是看台灣的戶政機關會否需要乙女的單身證明或其餘文件,這建議直接跟戶政確認。
    
    3.同1回答。
    
    4.在台灣法律下即使甲男認領並取得單獨監護,乙女因為生母也有探視之權利,是無法拒絕乙女要探視孩子的。
    
    5.依所述小孩應為香港籍,且恐怕被認定為乙女和配偶所生,建議是諮詢理解香港法律之律師,是否需於香港先否認小孩與乙女配偶之婚生關係,您再於台灣進行認領。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7/08 15:37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香港相關條例中也有婚生推定,因此小孩目前為乙女、乙男的婚生子女。且因乙女為香港人,依目前台灣涉外民事適用法的規範,準據法會是適用香港法,然後再依香港法認定小孩為乙男乙女婚生子女。
    
    2) 在香港婚生否認完成之前,只要提到該小孩母親為乙女,依台灣法令也可能無法認領。
    
    3) 辦理認領相關文件,建議委託律師以行文方式(但建議匿名)跟該管戶政機關確認。
    
    4) 即使您取得單獨監護權,生母仍有探視權,如您不給予生母探視機會,生母甚至可以改定監護。
    
    5) 依目前受婚生推定狀況,在台灣法律架構下,您無介入的可能。至於在香港法架構下您是否可介入,建議您尋求香港律師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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