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480 次瀏覽
1 事發時間的2016 11月26日下午6點
2雙方無人受傷 無驗傷
3有報警有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4我方有保險 對方無保險
5 停止時碰撞 我方停格格內 另一方黃線臨停 車速 0
6我是事主 當下被告知 對方車輛停這樣有點誇張我前往查看 發現 幾乎黏在ㄧ起 所以當下立馬報警處理 對方被警方通知來現場 了解看玩後 移往後方 發現我方保險桿有損毀 當下對方男性友人立馬刷他們要處理 我也說車我爸的 要問他 談完後 事隔兩天 他反悔 警方通知我去分局做筆錄 之後我就全由保險處理
事隔兩年 保險通知我需要我上法院 敘述 我有稍微問原因 發現對方從頭到尾都在騙 誣賴我 甚至說我有酒駕行為 那 是否我能當庭 跟他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毀謗 等罪名
ccb09896用戶 發表於 2019/08/10 00:52

1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0 20:41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就對方對您關於酒駕行為等之不實指摘,您可檢附車禍當時無酒駕情事等相關證據(例如筆錄),提出刑事誹謗罪告訴或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害名譽權),惟此仍須視對方實際發表言論之內容、場合與您掌握之事證而定,建議您可做進一步諮詢後,評估是否起訴。
    
    中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禾原律師(政大法學士、法學碩士)
    聯絡電話:0931991775 line ID:hank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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