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死亡通知和扶養費的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79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目前法院判決每個月我要給我爸爸扶養費4000元,我爸爸有中度精神障礙,且由我叔叔和嬸嬸照顧,扶養費我是直接匯到我爸爸的郵局戶頭,由我嬸嬸去領錢來照顧我爸爸,目前我爸爸自己一個人住,每天我嬸嬸會去買正餐給我爸爸,我很久沒見過我爸爸了

問題1:因為我爸爸有中度精神障礙,如果我爸爸死亡,叔叔和嬸嬸不通知我,我要如何得知我爸爸死亡??以利我去辦裡拋棄繼承

問題2:如果我叔叔和嬸嬸不給我,我爸爸的"死亡證明",我要如何申請??以利我去辦裡拋棄繼承
問題3:如果我叔叔和嬸嬸不通知我爸爸死亡,我多繳的扶養費要如何討回??
7d0a9bd0用戶 發表於 2020/07/09 08:54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7/09 10:53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辦理拋棄繼承的時間是以您知悉父親死亡時起算,因此您知道後才有時效的問題。如果您想知道父親是否死亡,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即可知悉。
    
    2) 父親死亡後,您可以直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父親的除戶謄本,就可以辦理拋棄繼承,沒有一定要死亡證明。
    
    3) 到時回頭再向叔叔嬸嬸提告請求返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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