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發言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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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 昨晚警察打電話過來說 我在今年2月在網路上攻擊人 
而被告了 妨礙名譽 
那其實說實在的 我自己知道我有時候玩遊戲會有點情緒上的發言
但是那已經2月多的事情 我也沒有相關的截圖以及證據 
那我做筆錄時應該如何做 才能對我最有利呢? 
再來就是我是被告 我住南投 
我有沒有權利說是原告跑我這邊的警局以及法院呢
9b8ef272用戶 發表於 2020/07/10 06:3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10 08:15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9)、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可跟警方詢問是否能就近在南投做筆錄,但警方有決定權。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0 10:3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在遊戲中如為虛擬身分而無法與真實身分連結,您的行為也可能不構成名譽權侵害的問題,建議您儘快委請律師,以擬定完整答辯策略。
    
    2) 移轉管轄部分,您可請求檢警依據行為地、被告住所地為由移轉管轄,檢察官有最終決定權,但實務上確實有移轉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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