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尿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2318 次瀏覽
我因8/2號時於朋友騎乘機車雙載沒帶安全帽被巡邏員警攔下盤查報身分證之前都沒有任何懷疑我們的身分但一查到我的身分為毒品人口馬上改口說我們身上有濃厚的愷他命的味道我們確實沒有吸食但他要求我們回警局驗尿也沒有說不能不拒絕驗尿我們就硬著頭皮回去驗尿了但驗尿時也沒有聲明牽驗尿同意書就急著叫我們去驗尿驗出來的時候確實有陽性反應但我們也是被迫才同意的且我的判罪紀錄已經是兩年多前的事情了就這樣草率的被驗尿了且沒說哪一張是勘驗尿液同意書就只叫我們簽名這樣還是合法的行為取得我們的尿液證據嗎?
bf62768c用戶 發表於 2019/08/10 02:39

2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10 09:43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可從程序正當性與證據合法性著手辯護
    建議您儘速在檢察官傳訊前委由律師協助
    並開始蒐證
    以爭取有利處分
    
    提供本所承辦案例 供您參考
    警察違法辦案,吸毒變販毒,律師助還清白
    
    吸毒被訴販毒,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被訴吸食毒品,律師協助勒戒獲不起訴處分
    遭起訴涉犯轉讓毒品罪嫌,本所律師協助獲免訴判決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10 10:21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採驗尿液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於應受尿液採驗人有事實可疑為施用毒品時,警察機關或執行保護管束者除依前二條規定執行定期採驗外,得隨時採驗。」
    可嘗試爭執並無事實可疑為施用毒品,以及簽署勘察採證同意書,並非出於真摯之同意,主張採驗尿液程序違法,尿液及鑑定報告無證據能力。
    詳細整理可參考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