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房東不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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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看到一間房子(金門),和房東聯絡後就匯訂金兩個月一萬四千元給對方,約定7月入住。
過了一個月後表示想和對方簽約,對方回覆入住前再簽約即可,直到
6月底臨時有變卦要返台,不能承租房子。詢問房東是否可至少退一個月押金,房東表示當初看房時就以口頭約定好全額不退,口頭契約也是契約的一種,但是我完全沒看過實體房子,更別說是踏進去了。想請問真的如對方所說,就因為口頭契約也是契約的一種,所以我必須付一間完全沒進去過的房子兩個月的押金嗎?謝謝
4be2c8f2用戶 發表於 2020/07/11 09:4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11 10:28
    回覆諮詢(19768)、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口頭契約如果沒有對話紀錄截圖,對方通常無法舉證。
    您可寄發存證信函要求退款,如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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