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賣保健品疑違反食安法,如何回覆陳述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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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在國外唸書,現在不在台灣,我在蝦皮上代購國外保健食品(未提及療效用法)賺取微薄生活費貼補留學貸款,因為是自己找店家購買,自己找集運寄回台灣,所以沒有營業登記、沒有申請食品查驗、沒有辦法提供來源憑證和進口報關單。今日收到衛生局來函,說其中一樣保健品疑未申請輸入查驗登記及申報、外包裝無中文標示、涉違反食安法第21/22/30條的規定,請提具相關證明,如果沒有相關資料,請立即將相關網頁下架,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另外請台端自主管理,確認販售商品均合法,以確保民眾健康安全。

我有個4問題想要詢問:
1.	請問陳述意見書要如何回覆才不會被罰錢?
2.	除了這個被檢舉的商品需要下架之外,其他商品還可以繼續販售嗎?目前還在進行中的訂單(客人已下標只是還沒寄出商品),除了這個被檢舉的商品之外,還可以繼續寄出嗎?
3. 此函說要檢具商業登記正反面、購入來源憑證、進口報關單,無法提供怎麼辦?此函說要檢具回收計畫書,回收計畫書是什麼?
4. 我該怎麼處理才能有合法資格繼續販售?
6531b32f用戶 發表於 2020/07/13 21:22

1 位律師回答

  • 洪杰律師
    洪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3 22:09
    回覆諮詢(133)、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37)

    您好,關於您提到的問題,您所涉及食安法相關罰則最高可處新台幣三百萬元罰鍰,建議您先將您集運的商品資訊、販售通路等資訊提供給律師評估、並暫停販售相關商品;至於陳述書以及回收計畫書,因事關高額罰鍰,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撰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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