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住進加護病房!姑姑們需要負擔責任嗎?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075 次瀏覽您好,我是當事人(爸爸)的兒子,目前當事人的雙親都還在,底下有一棟房子,登記在爺爺身上,當事人的婚姻是離婚狀態,並生有一子、一女,女兒自一歲後監護權屬於母親,由母親扶養長大,現兒子20歲(待業中,沒有唸大學)、女兒22歲(即將入職場)。 問題發生在我爸爸從以前工作收入不穩定,導致家裡的經濟及積蓄都沒有多少,目前因重大疾病所以進入加護病房一段時間,這中間的醫藥費姑姑們多少會出一點,但主要還是從家裡所剩無幾的積蓄來出,後來姑姑們決定要我負擔爸爸全額醫藥費及往後日常生活開銷。 問題: 1.請問在法律上,女兒、姑姑是否有責任及義務要扶養我爸爸?(包含住進加護病房至出院時的醫藥費) 2.請問在法律上,我目前處於無工作狀態,是否需要全額(或是部分)負擔我爸爸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