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指名道姓的說讓我身敗名裂構成恐嚇罪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224 次瀏覽
我朋友的女朋友
在跟我朋友的對話紀錄裡
首先 貼上我臉書個人帳號的截圖
並且說他會找到我
讓我身敗名裂
我們走著瞧
雖然不是直接對我說
但我朋友有給我看
請問律師 這樣構成恐嚇罪嗎?
感謝您再麻煩幫我解答了感恩
4e0928de用戶 發表於 2019/08/11 06:11

1 位律師回答

  • 王奕淵律師
    王奕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5 12:11
    回覆諮詢(107)、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9)

    依據刑法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對方透過臉書連結到您的現實身份,就有造成前述犯罪的可能,建議收集好手邊資訊,向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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