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主動解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180 次瀏覽
再接案網站上面接案,也有給業主合約,並且合約內容有提到如果業主提供資料不完全的話,會順延交期,業主很常說 簡單,方便但是什麼都沒有提供指提供了原始的照片檔案,來修改網站,網站內容我也有告知一切都先上去做測試,業主也同意

在昨天都東西都先上去我也有請業主看一下,業主卻說他不喜歡設計,主要要解約把之前付款的訂金,退回

我也表示我願意再修改次數內修改,只要業主有提供設計的那想跟內容方向,對方拒絕溝通


我想請問的是,在這部分的話如果按照合約內容,怎麼去跑比較好?

這部分的話我有辦法主張,是業主拒絕溝通嗎
58ec72df用戶 發表於 2020/07/17 07:5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17 08:19
    回覆諮詢(1986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的問題均涉及合約履行與違約的問題,建議提供完整合約與律師諮詢。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7/17 09:13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你好:
    工作需定作人之行為始能完成者,而定作人不為其行為時,承攬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定作人為之。定作人不於前項期限內為其行為者,承攬人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解除而生之損害。民法第507條定有明文。
    工作未完成前,定作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民法第511條定有明文。
    首先要看契約有何約定,若有特別約定,就先依照契約約定主張權利。
    若契約未特別約定,則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業主配合,不於前項期限內為其行為者,承攬人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解除而生之損害。
    若是業主終止契約,則可以請求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