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探視權
婚姻.監護 其他 1395 次瀏覽事實經過: 跟男友沒有結婚,有生一個小孩,生父有辦認領,分開之後男方家人要我簽放棄監護權以及放棄探視權切結書,並且找律師公正,若我現在要再爭取小孩的探視權,有辦法嗎? 問題:爭取小孩探視權
事實經過: 跟男友沒有結婚,有生一個小孩,生父有辦認領,分開之後男方家人要我簽放棄監護權以及放棄探視權切結書,並且找律師公正,若我現在要再爭取小孩的探視權,有辦法嗎? 問題:爭取小孩探視權
您好,父、母未有監護權的一方,仍有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權利,不能以契約剝奪。如果對方不給探視,可向法院聲請定探視的時間及方法。
您好,探視權利不得以契約免除,後續您仍可就生母名義請求探視子女,惟對方可能也會一併向您請求子女扶養費。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建議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定探視方法。如您在南部地區需律師協助,可與我聯絡,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您好,切結書不能限制您探視子女的權利,故您仍得以生母的身分,聲請法院酌定探視的方式等。
您好, 母親探視小孩這是小孩的權利!您們當初簽署的切結書違反公序良俗應該為為效,您還是可以向小孩目前所在地的法院請求法官判您一個可以看小孩的探視權。
您好: 以契約剝奪探視權利應有違反公序良俗之虞,即使有契約之約定,亦應為無效之條款。若您要探視孩子卻遭到男方家庭之拒絕,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之訴,依法院裁定之方式探視孩子。待法院裁定後男方仍拒絕您探視,則您可透過強制執行之公權力方式進行探視,以維護您跟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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