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一樓店面,也擁有騎樓產權,可以禁止別人在騎樓停放機車嗎?

不動產.土地 其他 984 次瀏覽
各位律師大人大家好,小弟家有一位於高雄市三民區39年屋齡的公寓一樓店面,
但店門口騎樓都被摩托車霸占住停放,已經確認過我房子的權狀是有包含店門口騎樓地的
我知道擁有騎樓地需要開放給行人通行之義務,且不能拿來停放汽車,也不能妨礙行人通行
但我店面目前想營運汽車相關行業,所以門前騎樓需要通道,那像我本身有騎樓產權,
我能限制別人的摩托車不能停放我門前的騎樓嗎?如果可以的話是依據哪個法條保障我的權利呢?
在此先謝謝各位律師大人的耐心閱讀及回復,感恩,感謝
1e669a61用戶 發表於 2020/07/21 01:58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21 05:49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依照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第二條第三項的規定,您可能要向市政府交通局申請設置禁停標誌,才能夠禁止他人停放機車,並於他人停放機車時據以檢舉。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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