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欺騙高報酬投資,並允諾提前說可拿回本金卻一拖在拖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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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放款投資的同事簡稱為A),2020年6月A向小華稱他有朋友在做放款生意,一個月一萬元本金就會有740元利息,並且沒有危險性,若提前一個月說可將本金歸還,小華聽聞便匯款給A請A幫忙投資,但在七月初小華因有事須用錢,便向A訴說需要先拿回本金應急,A允諾在7/10號匯款回來,但10號當天聲稱放款生意無法那麼快便再次允諾7/19號可拿回本金,而小華在7/20號當天打電話詢問,A表示因假日會計無法匯款便須拖延到7/21還訂金,並告知會在上班時間還與小華本金,但又謊稱其A老公昨晚與A吵架把內有提款卡的機車騎出去整夜未歸,便立即表示等老公回來立刻以現金方式還與本金,但卻又繼續藉故拖延,目前已了解公司內還有另一名同事遭遇相同事情,並且A向B同事表示,我只是介紹人跟我有什麼關係表示不幫忙處理要回本金,且B同事三月初已提出要求歸還本金,A允諾但其中三個月都各種理由推託,我與B同事認為A根本沒有投資朋友,而是藉此詐騙金錢,使自己得利
『請問律師A是否已有犯法,我們能拿回屬於我們的錢嗎?』
d17e6bcb用戶
發表於 2020/07/22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