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公司)解散之後,消費者如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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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前購買某餐廳餐券約5000元,已逾信託期,今年四月該餐廳無預警停業,五月解散,曾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得到的答案是因為公司已解散,故不處理,要求償須向法院提告。我的疑問如下:
1. 該公司已解散,那告的對象是誰?此對象在法律上有義務還錢嗎?還是公司解散就可不負責?
2. 實務上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希望能有比較不用勞師動眾的求償方法。
先謝謝律師的回覆。
961f1e75用戶 發表於 2020/07/22 10:06

1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22 11:14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公司解散後並不會直接消滅,仍須清算,債權人可依清算程序申報債權,就公司財產分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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