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購買發現瑕疵, 車商不願負責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1465 次瀏覽本人於民國一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新店安坑車行購買二零零九年份, 奧迪Q5 2.0TTFSI汽車乙輛. 金額為新台幣五十八萬元整. 後因行駛時發現有嚴重燒機油情形, 約每行駛兩百五十公里須添加一公升機油, 經回原廠檢查, 原廠表示需做引擎大修且建議不要再行駛, 以免造成缸體故障. 原廠初步估價約新台幣三十萬元左右. 並表示根據原廠紀錄, 原廠曾經在50000公里時建議原車主更換缸內活塞,改善此狀況. 但原車主並未處理. 本人遂於民國一零九年五月七日至該車行溝通此一狀況. 然對方卻表示此非保固車輛, 屬於現況交車, 不願對此負責. 該車行出售之車輛屬於瑕疵車輛, 目前對方態度推諉, 無意負責. 此舉顯然違反誠信原則, 亦嚴重損害本人應有之權益, 目前也暫時無法使用此車. 請問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本人購車應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