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社客人趕不走,繳費正常,但房間像垃圾堆
其他 民事侵權 847 次瀏覽就一個女客人住在我們旅館半年都不給人打掃,房間有如垃圾堆,老闆已經請她配合公司清潔,她還是不要,老闆已經請她搬離,她也不搬,請警察來警察也說她繳費正常警察無法介入,因為那位客人很懂法律,警察沒有她的辦法,所以我們只能求助律師幫忙,請問我們公司要怎麼做才能合法又快速請她走?
就一個女客人住在我們旅館半年都不給人打掃,房間有如垃圾堆,老闆已經請她配合公司清潔,她還是不要,老闆已經請她搬離,她也不搬,請警察來警察也說她繳費正常警察無法介入,因為那位客人很懂法律,警察沒有她的辦法,所以我們只能求助律師幫忙,請問我們公司要怎麼做才能合法又快速請她走?
您好, 您們與房客間應是成立租賃關係,原則上必須先合法終止租約,才有機會透過訴訟程序請求對方搬離並將房間回復原狀。 詳細得以作為終止租約的事由,可能還要請您們提供更多的資料,才能進一步評估。
您好: 需先視你們與該名旅客所成立之租賃契約是定期或不定期而判斷是否已可合法終止租約。而終止租約後,則可向法院提出請求遷讓房屋之訴,要求對方 1、將租屋回覆原狀並返還房屋。 2、若有損害可主張損害賠償。 3、若有欠繳房租,可要求清償所積欠之房租 4、契約終止後若繼續居住期間可請求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 而於獲得確定判決後,則可依法聲請強制執行,解除占有(也就是強制對方遷出)。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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