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屋購置已付訂、簽金,合約已簽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257 次瀏覽合约是建商的預售屋型契约,代銷說都可以成立,所以簽了,正本全部代銷收給建商用印。 當天付十萬訂金拿了一張紅色單據載明購屋房型門牌及價金明細,四天後匯30萬簽约金。 代銷說後續銀行貸款若無法核貸,訂簽金40萬退還,但是銀行尚未對保且告知貸款額度無法依建商及代銷所述可達八成,紅單上載明頭期2成餘貸8成,。 現在代銷催我還紅單去換合約,我告知代銷貸款無法成立時,合約根本無法成立,代銷說他們無法保管契約。 上述應如何做才能保護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