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提供區域停放機車(無劃車位),被A到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866 次瀏覽
您好,關於上述情形,因為只有停放車輛稍微受損,無人受傷,距離發生時間已近一個月,尚未報案,我查過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有相關罰則,但是第7-1條表示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問題如下:
1.請問上述無人受傷肇事逃逸包含第7-1條內嗎?
2.如果包含在內已無法舉發,除民事求償外,還有無相關刑事罰則呢?
感謝解答
6b561731用戶 發表於 2020/07/24 03:1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24 07:58
    回覆諮詢(1974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49)

    1、無人受傷不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
    2、僅能拍照後,透過民事訴訟求償車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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