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帳戶有一筆錢匯進來, 把錢提領出來的話是侵佔他人之物?
債務糾紛 其他 124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在網路上某間加密貨幣交易所申辦了一個帳戶, 有一天突然收到簡訊說有一筆資金多少錢已到帳, 當時就直接把錢轉到另一個我常用的帳戶了, 過幾天後我收到律師函, 上面說這間交易所舉辦活動欲獎勵參加用戶多少錢, 結果因交易所系統錯誤誤轉一筆資金多少錢, 而我把這筆資金提領走了, 在某日以電話聯繫請求返還未果(那天我剛好在忙沒接到電話), 律師函上列出了交易紀錄以及我國刑法第35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問題: 請問我是否有觸犯刑法第355條規定, 或者是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