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在我國小後沒有工作到現在要告我棄養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746 次瀏覽爸爸在我國小三年級後就沒工作 整天喝酒 偶爾還會打我媽媽 國中時他們夫妻分居 我暫時跟爸爸住 常常被他酒後威脅 言語暴力 肢體恐嚇 高中後我跟媽媽住就沒什麼跟爸爸聯絡 也不曾給我們生活費 高中我就開始打工到大學畢業 大學時父母才離婚 現在我29歲了 爸爸要告我棄養 想問幾個問題 1.爸爸一直沒有工作靠領政府補助 還有精神障礙的殘障手冊 這會構成我應該養他的理由嗎?(精神障礙是他喝酒喝到腦袋不清醒跟醫生裝傻拿到的) 2.高中大學學費有拿他的殘障手冊申請學費減免 這算是他有養我的證明嗎? 3.雖然以前媽媽跟我都被他暴力相向 但沒有報過警 是不是對我造成不利? 4.爸爸常常喝酒鬧事 曾經酒駕撞死人被關過 沒錢就對自己爸媽暴力討債 這件事阿公阿嬤有報過警(阿公被我爸打到一邊眼睛失明)這些事對他有影響嗎? 請問我先申請免除扶養比較好還是等他告我呢?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